广州新建租房有补贴,今年更比去年多

2021-11-24 15:45:08    来源:互联网

广州新建租房有补贴,今年更比去年多

11月2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在广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相比去年规定的奖励金额,新的通知可谓是非常 “ 豪气 ”。记者对比发现,本次通知更青睐于对建房做出贡献的主体。比如,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去年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今年这一数字则升级到了1150元。

建设

补贴总金额不超费用总和的30%


哪些行为能拿补贴?通知指出,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与经营租赁住房、推广与应用 “ 阳光租房 ” 平台、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和政策研究的,均可领取资金奖补。

其中,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建安成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装饰装修费用总和的30%。具体而言,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1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而去年,相关数字分别为750 元、800元。

改造

改造为集体宿舍的,补贴550元/平方米


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为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 5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提升

闲置房提升为租房,补贴350元/平方米


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 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筑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无证载面积的,以专业测绘机构确认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但给予补贴的建筑面积每个宅基地证依法不超过 280 平方米。

此外,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为环卫工等提供租房,租金接受指导价,三种行为均可领补贴

通知依旧释放了广州对环卫工人、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的浓浓善意。为其提供租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按三条标准给予补贴:(一)新建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二)改造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三)实施品质化提升的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6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录入

自由平台联入 “ 阳光租房 ”,10 万


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录入 “ 阳光租房 ” 平台,录入房源数量不少于300套(间)的,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按150元/间给予奖励。

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于2019年1月1日后通过 “ 阳光租房 ” 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期在6个月(含)以上的,按150元/宗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套(间)房每年度只可申请1次租赁合同备案奖励。

此外,企业自有住房信息平台与 “ 阳光租房 ” 平台互联的,按10万元/个给予奖励。第三方商业运营平台与 “ 阳光租房 ” 平台互联的,按 20 万元 / 个给予奖励。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住房信息平台应当取得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没有违规发行租金贷、消费贷等金融服务产品。

用途

补贴资金可用于贷款贴息


奖补资金不是随便乱花的。通知指出,其可用于注入企业住房租赁项目资本金和对住房租赁企业贷款贴息。其中采取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 30%;对住房租赁企业贷款贴息,仅针对 2019年1月 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企业在运营阶段已实际支出的用于住房租赁建设、经营业务的对公贷款利息。贴息金额不超过实际贷款利息总支出的 30%。

据悉,为了促进租房市场的发展,主管部门在遴选审查项目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及市场租赁住房类型的合理配置;促进住房租赁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建设或改造方案在本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租金水平与租赁市场发展相适应;一次性收取租金不超过12个月;服务对象符合租赁市场的需求。

背景

中央每年8亿资金支持广州发展租房市场


年初,财政部、住建部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 并组织开展了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相关通知指出,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随后,广州入选,这也意味着广州将每年获得8亿元奖补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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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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